严格依照“部门概况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原则,本次学位点动态调整结果如下:1、撤销“法学理论”二级学科学位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撤销“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学位点,增列“化学”一级学科点。
现就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联系人:吴利华 联系电话:2199212 邮箱:774203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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