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増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根据《部门概况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14号),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即2017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
二、清理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本单位拟清退研究生名单(附件1),发现有遗漏或者多余的研究生名单请及时与培养管理科沟通。
2.对名单中确系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并发放《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2)。
拟参加2022年秋季学期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及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同意并签字,学院审核后于10月2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培养管理科;2022年秋季学期仍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各单位于11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拟清退处理意见、《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2)和《部门概况研究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
3、本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内容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导师)等告知相关研究生。对联系不上的或不配合清退工作的研究生,各单位保存联系研究生过程材料并与上文规定的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部门概况2022年拟清退研究生名单
附件2: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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