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部门概况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课程旷考和补考不合格的研究生须重修该课程。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二、课程重修工作流程
1、重修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
2、学生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表所开课程进行重修报名。
3、具体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部门概况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审核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经批准后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添加重修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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