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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39 浏览:

历史文化学院:

根据《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区)生态扶贫博士培养方案》,为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过程,博士培养单位应在本学期组织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及条件

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生必须修完全部培养课程并且成绩及格,未修完全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2、考试形式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单位应成立学科综合考试专家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5-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设主席1人,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博士生对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学科主文献的掌握情况,原则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内容占50%,主文献的阅读理解占50%

面试主要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科研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博士生入学以来完成的课题、论文和专著等科研成果情况;二是博士生对拟研究领域相关文献的掌握情况;三是博士生对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的把握情况。

4、考试时间

2018312-415日。

5、考试结果处理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项测试同时合格方可通过学科综合考试,进入下一环节的培养。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专家委员会同意,可在三个月后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的,顺延一年再进行,但必须保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有1年以上的时间用于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环节。

6、其他

学科综合考试面试须有专人记录,记录人要全面、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的情况。

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并于2018415日前将《部门概况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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