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按照工作进程,现开展2016年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对2015年立项的基地进行年度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申报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或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已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数额
科学学位牵头学科限报1项,已立项未验收学科本次不能申报。专业学位牵头学科专业领域限报2项,已立项未验收学科专业领域本次不能申报。
(三)立项数额
本次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按申报项目的80%立项。
(四)申报程序
1、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单位填写《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汇总表》于2016年11月7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peiyangban1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立项项目。
(五)其他
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申报将按本次评审排名推荐。
二、基地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二)检查内容
1、基地的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情况;
2、基地建设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
3、基地人才培养情况;
4、产学研合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5、建设规划内其它事项;
6、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基地撰写前一年度创新基地的建设、发展情况的年度检查报告;填写《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表》,于11月7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和《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表》交培养办。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核年度检查报告和《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表》,对创新基地进行评估,并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确定是否进入下一年度建设。
附件1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表
2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汇总表
3部门概况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表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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