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管理相关文件,2021级研究生已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为严格把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部门概况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和《部门概况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规定》,现将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1.开题对象
2021级研究生。
2.开题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3.开题组织
各培养单位成立开题报告小组,制定本单位开题报告方案并组织实施。
4.材料报送
(1)开题报告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送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2)2022年12月31日前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2023年1月5日前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审核,并将《部门概况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报送研究生院。从管理系统打印的《部门概况研究生学论文开题报告书》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5.其他
1. 开题报告专家小组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方针进行开题报告考核工作,对研究生做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定。
2.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学位论文题目需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内容改变时,需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2个月内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基本成型,拟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
2.检查时间
3.检查组织
各培养单位成立中期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学位论文开题时的专家组成。
4.检查内容
(1)是否按开题报告中所安排的计划进行。
(2)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3)存在的问题。
(4)预计能否按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等。
(1)中期检查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送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2)2022年12月31日前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2023年1月5日前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审核,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报送研究生院。从管理系统打印的《部门概况研究生学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附件1 部门概况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附件2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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