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5〕9号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位论文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要求。
第一条 总则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一)论文选题必须从本学科出发,应当对国民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选题应尽量与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所承担的科研任务相结合,并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接触学科前沿。
(二)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课题范围,在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文献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课题的构思、理论分析,确定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法等,并撰写开题报告。
(三)开题报告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选题的依据。着重说明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对代表性文献观点的评述;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在国民经济、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必要性。
2.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3.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采取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对论文研究工作周期的估计,设备条件、图书资料以及论文工作量情况等。
5.对经费的预算和估计。如不足,解决途径是否落实。
(四)硕士生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提出,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论证。经论证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必须经专家组成员签名认可、写出综合评审意见,方有资格参加中期考核,进入论文工作实施阶段。因故推迟开题报告时间者,应办理延期报告手续。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2-3个月内补做一次,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籍,作退学处理。
(五)经论证修改和专家认可后,硕士生的正式开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初上交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研究生和导师各执一份。开题报告确定后,不可随意改题,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应及时进行开题论证报告。
第三条 论文研究工作
(一)开题报告确定以后,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研究进展,对搜集的资料做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提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二)研究生的整个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需是一篇完整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社会科学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
(三)学位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和定期检查,研究生亦应主动进行阶段性汇报。
第四条 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五学期中期将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已经取得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是否能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以及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阶段报告经专家组和院(室)审核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处备案。报告未通过者,视情况责成其改进论文研究,或修定选题延期毕业,或终止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第五条<![endif]> 论文撰写要求
(一)学位论文一般由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必要时)、结尾部分组成。
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扉页,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页,插图和附表清单(必要时),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单位、术语、名词解释表(必要时)等。
学位论文中如图表较多时,可以分别列出清单并置于目录页之后,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说明汇集表,应置于图表清单之后。
2.主体部分:包括绪论或引言(根据需要)、正文、参考文献。
3.附录部分:包括必要的各种附录。
4.结尾部分:包括在读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致谢与封底。
(二)学位论文要求一律用A4(210mm×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标注在每页的中间位置。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不编页码,扉页、目录页等前置部分单独编排页码。论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算式等一律分别依序连续编号。如图1-1、图2-2,表1-1、表2-1,公式(1-1)等。公式编号列于公式之后。论文中的物理量、量纲及符号等采用国际标准(SI)和国家标准(GB)。
(三)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
1.封面: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底色为白色。封面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标明“部门概况硕士学位论文”;
(2)论文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题目要求简单、明了、引人注目,所用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写题录、索引等。题目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3)研究生姓名;
(4)时间(年、月)。
2.扉页:扉页中的各项除另有说明外,其余要求与封面一致。
3.目录
(1)目录按文理分科不同;
(2)目录级别一般是二或三级;
(3)前置部分页码用大罗马数字标注。
4.摘要(中文、英文):目录后一般为600-1000左右的中文内容摘要,英文摘要放在中文摘要之后。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摘要应尽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少用公式字母,语言力求精炼准确。内容应能反映学位论文的主要信息(包括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摘要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论文的关键词3-5个(限13个汉字以内),中文关键词应尽可能用《汉语主题表》等词表提到的规范词,以便检索;在英文摘要下方应注明英文关键词。
5.论文正文
论文的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正文必须文字简练通顺、层次分明,资料数据正确可靠,论据充分,合乎逻辑,富有创新性。
(1)前言(绪论):包括该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阐述,研究目的、范围、规模、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实验设备条件、预期结果和意义等的简要说明。
(2)实验材料与方法,或计算、调查方法,或社会实践阐述。
(3)结论或结果:结论应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在结论中要认真清楚地出阐明自己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在本领域的意义。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讨论,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6.参考文献 按学位论文中所引用文献顺序列于论文后。
参考文献标注格式:期刊:〔序号〕.著者.题名[J].期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页码.专著、图书:〔序号〕.著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不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7.附录 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
(1)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
(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件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数据。
(3)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但对一般读者不必阅读的材料。
(4)学位论文中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书。
(5)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注释、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
(6)附件:计算机程序清单、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8.致谢 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作单位、资助或支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它应感谢的组织和个人。
(四)学位论文具体格式按照《部门概况硕士学位论文模版》执行。
第六条学位论文审查
(一)提交时间:学位论文工作完成后,至少在论文答辩前3个月向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提交打印的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应对论文初稿进行详细的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向研究生索要原始资料进行校核。经修改的论文再次交指导教师和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审阅、认可,方可定稿为申请答辩的论文稿。硕士生要求提前60天将申请答辩的论文稿送交所在院(室),由院(室)组织论文评阅。需双盲评审的论文提前50天提交论文盲审稿,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
对同意进行论文答辩的,按《部门概况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提倡研究生在举行正式论文答辩前由学位点组织预答辩。
(二)硕士论文质量审查标准
1.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的理论及实际意义;对课题范围内国内外发展动态、近期主要文献资料是否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正确评述。
2.理论基础与专门知识:能否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分析问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是否明确、清晰,分析是否严谨,结论是否正确。
3.研究的能力: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结果和数据是否可靠,结论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科学;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4.理论或方法上的创新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是否运用了新视角或新方法进行探索研究,能否较好地解决问题。
5.论文写作能力:引证资料是否丰富、准确;论文结构的严谨性及逻辑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与流畅性;图表是否规范。
6.论文可否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第七条 论文存档
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须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论文,并打印正式论文5份于答辩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工作处及所属院(室)资料室,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第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实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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