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厅文件,学校将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每个申请人只能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未完成已立项各级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二、研究类型、选题范围及期限
1.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
(1)一般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重点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专题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培养人才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选题范围可以参考《2021年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此类申报项目数各单位至少上报1项。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2年,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3年。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下载专区下载)报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同时确定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本次校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四、其他
各单位于2021年7月2日前,将《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套印一式五份、《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peiyangban10@163.com,研究生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1.2021年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部门概况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1年6月24日
【关闭】
校内网址导航
校外网址导航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