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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过程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对毕业生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1:16 浏览: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组织开展对毕业生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

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部门概况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试行)》,为确保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全部完成,现启动2025年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成绩认定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对象

2025届毕业研究生。

认定内容

学术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成绩和学分认定。

工作要求

1、学术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相关页面填报实践活动情况,导师对其实践表现、实践目标的实现情况、实践报告的撰写情况等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的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生填写《部门概况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学院存档),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3、学术活动: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相关页面填报学术活动相关内容,经导师、学院审核合格,获得规定学分。

4、成绩录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录入修改-学历生个人计划补录”中录入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成绩,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学分。

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部门概况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及《部门概况研究生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纸质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培养管理科邮箱:jsuyjsypyb@163.com。



附件:1、《部门概况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

《部门概况研究生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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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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