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组织开展对毕业生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 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部门概况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试行)》,为确保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全部完成,现启动2025年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成绩认定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对象 2025届毕业研究生。 认定内容 学术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成绩和学分认定。 工作要求 1、学术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相关页面填报实践活动情况,导师对其实践表现、实践目标的实现情况、实践报告的撰写情况等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的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生填写《部门概况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学院存档),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3、学术活动: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相关页面填报学术活动相关内容,经导师、学院审核合格,获得规定学分。 4、成绩录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录入修改-学历生个人计划补录”中录入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成绩,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学分。 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部门概况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及《部门概况研究生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纸质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培养管理科邮箱:jsuyjsypyb@163.com。 附件:1、《部门概况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 《部门概况研究生学术活动情况汇总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