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公共必修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业课由各培养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定于第17-18周进行,为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各培养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排考。
二、成绩报送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并将录入后的成绩单从系统打印一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培养学院,培养学院于2023年7月2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三、其他
请各培养学院认真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视督查。
所有试卷(包括公共必修课)、考试成绩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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