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真正构建起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切实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检查工作组
组 长:方东辉
副组长:蒋 辉(常务)、廖文虎、肖宪平、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组长、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
成 员: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专干
2.职责: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检查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三、检查时间
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19日。
四、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
2.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3.研究生复试情况;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
五、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用学校抽查和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不搞形式,重在实效。
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研究生院相关人员根据各学院研究生课程表和相关培养环节进行抽查;各学院结合研究生课程安排和相关培养环节进行自查。
六、检查要求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抓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3.各学院应严格遵守《部门概况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暂行)》,严禁随意停、调课,检查中发现教学问题将全校通报,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按《部门概况教学事故暂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学院在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结束两周内提交本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包含自查情况、自查结果、处理或改进措施等方面。
附件: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表
部门概况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表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联络员
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各学院院长、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研究生课堂教学
蒋硕华、李云红、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各学院院长
研究生中期考核
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
研究生复试
宋佳骏、李云红、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专干
学位论文答辩
罗南书、李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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