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部门概况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通[2015]9号)文件规定,2020级研究生已进入中期考核阶段。为确保我校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组织
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本单位中期考核小组,制定本单位中期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中期考核时间
2022年4月22日-5月13日。
三、中期考核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才能进行中期考核。
四、其他
1.各培养单位在考核前一周将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
2.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导师及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3.各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部门概况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张家界校区交至教科办李云红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1471224589@qq.com。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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